2026-03-03 08:43
当一部崭新的电梯完成安装、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它便开始了漫长的服役生涯。就像新买的汽车需要首保一样,电梯的“第一次”维护保养同样至关重要。然而,许多使用单位和业主对“电梯首次维保何时完成”这一问题缺乏清晰认识,导致新梯启用后出现维保空档期,埋下安全隐患。
本文基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各地监管实践,为您系统解答电梯首次维保的时间要求、责任主体及合规要点。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相关规定,维保单位按要求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开展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这一规定是电梯维保的基本频次要求,适用于所有在用电梯,包括刚投入使用的“新梯”。也就是说:
电梯首次维保必须在投入使用后15日内完成。
假设某小区电梯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办理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
| 时间节点 | 维保要求 |
|---|---|
| 2026年3月1日 | 电梯投入使用 |
| 2026年3月1日-15日 | 必须完成首次维保 |
| 2026年3月16日-30日 | 完成第二次维保 |
| 以此类推 | 每15天一次 |
关键提示:首次维保的计时起点是电梯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而非办理使用登记之日或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之日。
新安装的电梯虽然通过监督检验,但处于“磨合期”:
各运动部件需要逐步适应
电气控制系统需要运行稳定
部分紧固件可能在初期运行中出现松动
在投入使用后的前15天内完成首次维保,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初期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作为安全技术规范,其规定的每15天一次维保是强制性要求。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答复市民咨询时明确强调,维保单位必须按要求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开展一次维护保养工作。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也明确指出,电梯维保必须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和检查。市南区政务网同样确认,电梯维保应至少每15日由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一次清洗、润滑、调整和检查。
未按规定在15日内完成首次维保,属于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在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 工作事项 | 时间要求 | 依据 |
|---|---|---|
| 办理使用登记 | 投入使用前后30日内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
| 签订维保合同 | 投入使用前 |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
| 确定维保单位 | 投入使用前 | 同上 |
关键点:维保合同必须在电梯投入使用前签订,确保首次维保能够按时执行。
电梯投入使用日(T日) → T+15日内必须完成首次维保
这意味着,维保单位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将新梯纳入维保计划,确保在15日内安排首次现场作业。
首次维保完成后,维保单位应建立常态化周期:
| 维保类型 | 周期要求 |
|---|---|
| 半月维保 | 每15天一次 |
| 季度维保 | 每3个月一次(含半月项目) |
| 半年维保 | 每6个月一次(含季度项目) |
| 年度维保 | 每12个月一次(含半年项目) |
注意:即使是“半月维保”,也必须在首次维保后每隔15天执行一次,而非“每月两次”的模糊概念。
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配合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确认
监督维保单位按时开展维保
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维保工作,确保两名持证人员维保、做好围蔽、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等。
维保单位应当:
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
在维护保养期间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置记录,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
首次维保属于“半月维保”,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项目类别 | 具体内容 |
|---|---|
| 清洁 | 机房、井道、轿厢等部位清洁 |
| 润滑 | 各运动部件加注润滑油/脂 |
| 检查 | 安全装置、电气系统、机械部件功能检查 |
| 调整 | 各部位间隙、行程、参数的调整 |
首次维保完成后,必须形成规范记录:
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维保人员签字确认
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维保信息
保存期限:维保记录至少保存4年。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等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长期保存。
如果电梯投入使用后更换维保单位,新维保单位接手后的首次维保,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注意: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并在重新投入使用后15日内完成首次维保。
六安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明确,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
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
答:需要。
虽然新电梯通常有1-2年的出厂质保期,但质保期主要针对产品质量问题,不等同于日常维护保养。根据规定,使用单位必须与取得许可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由专业维保人员按规定开展日常维护保养。
答:使用单位应立即督促维保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维保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使用单位应保留好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答:从电梯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电梯投入使用的时间节点是“使用单位开始使用电梯的日期”,可能早于或晚于检验报告日期。但最晚不得晚于办理使用登记后30日。为确保合规,建议从检验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15日。
电梯的首次维保,看似只是一个时间节点,实则是对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次检验”。它不仅考验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更考验维保单位的专业能力。
对于使用单位而言,记住一个核心原则:电梯投入使用后15日内,必须完成首次维保。提前签订维保合同、督促维保单位按时作业、确认维保记录完整——这些看似简单的步骤,是新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道防线”。
对于维保单位而言,新梯首次维保不仅是履行合同义务,更是展示专业能力、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重要机会。认真对待每一次维保,尤其是“第一次”,才能赢得使用单位的信任。
安全无小事,首保要先行。让我们从电梯的第一次维保开始,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上上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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