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8 08:00
2026年1月1日,GB/T 23724.3-2025《起重机 检查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正式实施,替代已使用15年的2010年版标准 。同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对检验工作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
每一次新标准的实施,都伴随着一个特殊的“过渡阶段”——在这个时期,旧设备如何检验?新标准从何时强制执行?已经排期的检验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困扰着无数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
本文基于最新法规和各地实践,为您系统梳理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过渡阶段的处理原则、操作流程与风险防控。
GB/T 23724.3-2025 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
| 时间节点 | 状态 | 适用标准 |
|---|---|---|
| 2026年1月1日前 | 过渡准备期 | 仍适用旧版标准(GB/T 23724.3-2010) |
| 2026年1月1日起 | 新标生效日 | 新制造、新安装设备应执行新标准 |
| 2026年1月后 | 全面实施期 | 逐步过渡,但需注意地方监管要求 |
根据GB/T 23724.3-2025的前言,与2010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
| 变化维度 | 新标要求 | 对过渡期的影响 |
|---|---|---|
| 检查记录要求 | 更改了对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及全面检查的记录要求(见6.4、7.4和8.4) | 检验报告格式需调整 |
| 全面检查周期 | 更改了全面检查的周期要求(见8.3) | 部分设备检验周期可能变化 |
| 特殊环境检查 | 增加了关于特殊环境状况的描述[见9.1a)] | 恶劣环境设备需增加检查项目 |
| 钢丝绳报废标准 |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5972替换了ISO 4309 | 钢丝绳判定标准更新 |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起重检验师资格(取证)考试已将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 及 GB/T 6067系列标准 等纳入考试范围 。这意味着检验人员的知识体系已同步更新,为新标准的执行提供了人员保障。
对于在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制造、安装的起重机械:
首次监督检验:如果检验申请在新标实施前已受理,可按旧标准执行
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按原周期执行,到期后按新标准检验
改造/大修后检验:涉及重大修理的,建议按新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已合法投入使用的设备不应因标准更新而被认定为“不合格”。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1月的最新通知,对于因故不能按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过渡期内的处理必须遵循严格程序 :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故不能停机进行定期检验的,应优先采取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方式开展检验。对于不能实施RBI检验确需延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邀请相关工艺专家及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受理延期检验申请的检验机构(首次检验延期为使用登记机关,其他延期为上一次检验机构)应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使用登记、行业管理等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会商,并报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和监察机构,同时抄报当地安委会办公室和行业管理部门。”
特别强调:延期检验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和应急管理措施,管控安全风险,并对延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
四川省通知明确,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申报法定检验时,应遵循 “属地为主、应检尽检、风险管理、就近便利” 的原则 。
对于过渡期内的检验安排,这意味着:
优先选择本地检验机构,便于沟通协调
检验机构应结合设备风险和过渡期特点,制定检验方案
确需采用招标等方式选择检验机构的,应从严核查投标单位的核准项目、人员注册、行政处罚、信用记录、检验业绩等情况
问题1:我的设备是2025年制造的,2026年3月首次检验,用哪个标准?
答:虽然设备制造完成于旧标时期,但首次监督检验在新标实施后进行。建议按新标准执行,因为:
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已按新标升级
新标更有利于发现潜在隐患
可避免下次定期检验时的标准冲突
问题2:我的设备2025年已通过定期检验,有效期到2026年12月,需要提前按新标检验吗?
答:不需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后按新标准执行。
根据四川省通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法定检验前,检验计划要按要求告知当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并及时报送检验结果。检验计划应当包含 :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项目负责人及参检人员名单
受检单位名称
受检设备台账明细
企业应配合:向检验机构提供准确的设备清单,配合现场检验安排。
新标准对检查项目的要求更加细化。以塔式起重机为例,GB/T 23724.3-2025明确了四类检查 :
| 检查类型 | 检查重点 | 责任主体 |
|---|---|---|
| 日常检查 | 基本要求、内容、结果 | 操作人员 |
| 经常性检查 | 检查项目、周期 | 维修人员 |
| 定期检查 | 内容、周期 | 专业检验人员 |
| 全面检查 | 周期、结果 | 检验机构 |
企业自查清单:
钢丝绳是否符合GB/T 5972的报废标准
吊钩是否有裂纹、变形
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运行记录是否完整
根据最新要求,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时应对照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的相应情形逐一检查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并完整记录 。
检验中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检验机构应立即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需:
立即停止使用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
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后申请复检
答:可以,但有前提。
检验机构应当持续保持核准条件,按最新的有效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如果旧标准已被明确替代,检验机构有权要求按新标准执行。
但对于在旧标准有效期内已受理的检验申请,双方可协商处理。
答:按检验日期确定。
无论采用新旧标准,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从检验完成之日起计算。下次检验日期按报告签发日加上规定周期确定。
答:应提前沟通,避免超期。
根据四川省通知,对于不能按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延期 。建议:
提前2个月联系检验机构,确认检验安排
如因标准更新导致检验延迟,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期间采取强化监控措施
答:可在使用地检验,检验报告报送登记机关。
根据TSG 08-2017第2.10.2条,流动式特种设备可以在异地检验。检验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检验报告(复印件)报送使用登记机关。
对照以下清单,建立设备台账:
| 项目 | 内容 |
|---|---|
| 设备名称、型号 | |
| 制造日期 | |
| 安装日期 | |
| 上次检验日期 | |
| 下次检验日期 | |
| 适用标准版本 | 旧标/新标 |
| 是否有改造/大修历史 |
根据设备状态和检验日期,分类处理:
| 类别 | 特征 | 处理建议 |
|---|---|---|
| A类 | 2026年1月1日后新安装 | 直接按新标检验 |
| B类 | 2026年上半年到期检验 | 提前与检验机构确认适用标准 |
| C类 | 2026年下半年到期检验 | 按新标准备,提前自查 |
| D类 | 可能延期设备 | 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做好安全评估 |
与检验机构:提前2-3个月联系,确认检验时间、适用标准、所需资料
与监管部门:关注本地监管要求,如四川省要求检验计划需告知当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与行业协会:关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培训通知
每一次标准的更替,都是安全水平的再提升。GB/T 23724.3-2025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起重机械检查工作向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向迈进 。而过渡期,正是新旧衔接、平稳过渡的关键阶段。
对于使用单位而言,过渡期不是“空窗期”——可以暂不执行新标;也不是“混乱期”——新旧标准打架。它应该是 “适应期”——主动学习新标准,提前排查隐患,积极配合检验。
正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所强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技术支撑” 。在这个过渡期,企业与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才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为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记住:检验标准在变,安全底线不变。无论新旧标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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