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 08:33
1.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特种设备事故作出定义: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严重故障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
2.压力管道事故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从人员伤亡程度、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4个方面,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最低界限的8种情形,其中涉及压力管道的有4种情形:
1)压力管道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
2)压力管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3)压力管道发生爆炸;
4)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转移。
3.压力管道相关事故
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以下事故不属于压力管道事故,但其涉及压力管道,应当将其作为压力管道相关事故:
1)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压力管道事故,例如发生超过设计防范范围的台风、地震等;
2)人为破坏或者利用压力管道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动或者自杀的事故;
3)压力管道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
4)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压力管道相关的事故(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压力管道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4.压力管道事故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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