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09:23
GB/T150.1-2024对压力容器用户、设计、制造单位的职责规定:
一、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容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容器设计条件,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容器设计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2) 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交变载荷条件、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
3) 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
4) 介质组分与特性;
5) 预期使用年限;
6) 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
7) 容器服役过程中的超压可能性及原因;
8) 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b) 容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遵循如下规定:
1) 考虑容器可能的超压风险;
2) 当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时,超压泄放装置可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当工艺或环保等因素无法装设超压泄放装置时,采用可靠性不低于超压泄放装置的系统安全设计方法防止压力容器超压;
3) 用户应在容器首次操作前确认超压泄放装置已正确安装到指定位置上。
二、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b) 设计单位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本标准中规定的设计文件;(见后面笫四条)
c) TSG21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印章(复印章无效);
d) 设计单位向容器用户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本标准附录 F的要求;
e) 设计单位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容器设计文件。
三、制造单位的职责
制造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制造,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作出详细记载;
b) 制造单位在容器制造前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
c)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按本文件、图样规定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容器进行各项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d)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e)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1) 质量计划;
2) 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
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 容器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文件;
5) 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
6) 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
7) 容器的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四、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风险评估报告(需要时)、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必要时还应包括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2.装设安全阀、爆破片等超压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
3.设计文件中的风险评估报告、强度计算书、设计总图,至少进行设计、校核、审核3级签署;对于第Ⅲ类压力容器,还应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4级签署)。
4.设计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5.设计总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至少注明以下内容:
1) 压力容器名称、分类,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法规、产品标准;
2) 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特性(毒性和爆炸危害程度等);
3) 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介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自然条件等,对储存液化气体的储罐还应注明装量系数,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储存容器还应注明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
4)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与材料标准;
5) 主要特性参数(如压力容器容积、热交换器换热面积与程数);
6) 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7) 特殊制造要求;
8) 热处理要求;
9) 无损检测要求;
10)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
11) 预防腐蚀的要求;
12) 安全附件及仪表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工艺系统已考虑的除外);
13) 压力容器铭牌的位置;
14) 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
b) 对设计总图的特殊要求:
1) 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各腔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共用元件两侧允许的压力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
2) 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填料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验的技术要求;
3) 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
4) 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的特殊要求;
5) 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6) 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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