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1基本条件
E2.1.1 人 员
E2.1.1.1质量保证工程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质量保证工程师。A 级许可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B 级许可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
E2.1.1.2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申请许可产品质量控制要求配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且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资格。
E2.1.1.3无损检测人员
自行进行的无损检测项目,制造单位必须配备相应检测项目的无损检测Ⅱ级人员各不少于 2 人,专项条件有规定的按照专项条件要求。
E2.1.1.4焊工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满足产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
E2.1.1.5检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检验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检验人员。
E2.1.2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与制造相适应的厂房,生产环境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
(2)具有专用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分区(待验、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3)焊接材料的保管场地满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温度、湿度要求;
(4)成品存放场地满足成品防护要求;
(5)耐压试验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6)产品涉及射线检测的,具有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检测场地。
E2.1.3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的下料设备、机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起重设备等。
根据产品制造需要,配置相应的工艺装备,如胎模具、焊接辅助设备、耐压试验工装等。
E2.1.4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检验的需要,配置相应的检验检测仪器与装置,包括理化检验仪器、无损检测仪器、耐压试验装置、测温仪、几何尺寸检测仪器等。
计量器具的品种、数量、精度等应当与产品要求的检验项目的需要相适应,并且在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E2.1.5 工作外委
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连续生产流水线除外)、理化检验、热处理和材料预处理可以外委。受委托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其人员、检测仪器与设备能力必须满足相应专项条件中对应的要求。
E2.1.6 设计文件与工艺文件
E2.1.6.1 设计文件
制造单位的许可产品应当具有正确完整的设计文件,如产品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产品说明书等。采用外来设计文件制造的,应当有对外来设计文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确认。
许可产品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制造,标准中未提出设计文件要求的,可不要求设计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如属于非标产品,则应当具有正确完整的设计文件。
E2.1.6.2 工艺文件
根据产品制造需要,制定相关工艺规程、编制工艺流转卡或者检验卡等工艺文件。
E2.1.7 试制造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所申请的产品品种、级别试制造样品,试制造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并验证制造单位申请产品需要的制造和检验能力。试制造样品数量及其包括的关键工序见表 E-1。
申请产品品种 |
数量 |
关键工序 |
无缝钢管 |
一批 |
热轧(冷拔)、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 工艺性能检验、耐压试验(可用无损检测代替) |
焊接钢管 |
一批 |
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工艺性能检验、 耐压试验(可用无损检测代替) |
无缝管件、 有缝管件 |
弯头和三通 各一批 |
成型、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热处理,有缝 管件制造还应当有焊接过程 |
锻制管件、 钢制锻造法兰 |
一批 |
机械加工,制造单位自行锻造锻坯时,还应 包括理化检验和无损检测过程 |
金属阀门 |
每种结构型式 的阀门各 2 只 |
材料(零部件)进货检验、焊接(需要时)、热 处理、无损检测、装配、耐压试验 |
金属波纹膨胀节 |
一批 |
波纹管成型、焊接、无损检测、耐压试验 |
非金属材料管 |
一批 |
成型、静液压强度(耐压)试验 |
聚乙烯管件 |
一批 |
成型、静液压强度(耐压)试验 |
元件组合装置 |
所申请产品 各一批 |
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耐压试验 |
E2.2 专项条件
E2.2.1 无缝钢管
E2.2.1.1 人员
E2.2.1.1.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材料、工艺、热处理、理化检验、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检验与试验、设备管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理化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类专业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无缝钢管制造相关工作经历。
B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理化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类专业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无缝钢管制造相关工作经历。
E2.2.1.1.2 技术人员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B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 人。
E2.2.1.1.3 无损检测人员
A 级许可制造单位,Ⅱ级涡流(或者漏磁)检测人员不少于 2 人,Ⅱ级超声检测人员不少于 2 人。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应当保证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满足许可范围产品标准规定的无损检测项目要求,并且制造过程中每班每个无损检测岗位应当有Ⅱ级人员至少1 人。
E2.2.1.1.4 理化检验人员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理化检验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 2 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B 级许可制造单位理化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至少 1 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A 级许可制造单位从事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金相分析工作的理化检验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E2.2.1.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轧管机组、冷拔机(冷轧机)、矫直设备、热处理炉、喷码设备等。制造单位不制造热轧管的,可不要求有轧管机组;不制造冷拔(轧)管的,可不要
求有冷拔机(冷轧机)。设备能力应当与许可产品规格相适应。
申请 A 级许可的冷拔(轧)无缝钢管制造单位应当有冷拔(轧)机不少于 2 台,其中至少 1 台冷拔机拔制力不小于 90t。
不锈钢无缝钢管不得采用电接触加热方式进行固溶热处理。不锈钢无缝钢管采用的连续式固溶热处理炉的有效加热长度应当不小于 10m。
无缝钢管管坯加热炉应当有温度控制系统,能够进行管坯加热记录。无缝钢管热处理炉应当有计算机控制系统和自动记录装置。 E2.2.1.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E2.2.1.3.1 理化检验仪器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化学成分分析装置、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以及能够保存金相照片的金相显微镜。
不锈钢钢管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晶间腐蚀试验条件。
E2.2.1.3.2 无损检测仪器
A 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产品检测要求的无缝钢管自动涡流检测机组或者漏磁检测机组及超声检测机组。
E2.2.1.3.3 耐压试验装置
A 级许可制造单位和没有无损检测装置的 B 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钢管专用耐压试验装置,耐压试验装置应当有自动监控、记录功能。
E2.2.1.3.4 工艺试验装置
A 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扁、弯曲等试验装置。
E2.3 换证业绩
制造单位在许可周期内应当有持证级别产品的制造业绩,并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制造监督检验。许可周期内无产品制造业绩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或者增项处理。
申请本规则 3.6.3.2 条“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制造单位,许可周期内持证级别
产品的每个品种(产品)的生产业绩不少于 5 批,并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制造监督检验。